wswsy0123 发表于 2019-9-16 21:25

加强人性化执法 让小县城更有温度


本人近期在联众路(今年新设测速点)连续两次超速,分别收到两次违章处罚通知(两次超速均发生在收到了第一次超速处罚信息之前)。超速处罚本很正常,但是第二次超速处罚就有些让人心有不快了,如果是告知后再犯,无话可说,但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处罚两次,从常理来说有多少人在告知后还要继续要违章呢?这里交警部门可能解释为,设置测速口前期有公示、路口也有提醒、目前没有规定可以撤销等等之类,听上去似乎也无不妥,但在国家不断强调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大背景下,这样解释显然很难让人满意。
仪征老百姓时常会聊上这么一个话题,“我们仪征小县城的车有时比大城市还难开,一不小心就罚款扣分了”,我想大家对交警部门处罚的依据是不会怀疑的,严格执法本身也并没有错,但是如果我们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能多一些人性化,在达到执法效果的同时,对一些小的过错、重复性违规能够多做一些宽容、提醒,少一些简单处罚扣分,不仅会给仪征老百姓,也会给许多外地归来或者外地游客多一些感动、感激,无形中也会让交警工作更多地赢得社会理解、支持,更会让小县城有温情和魅力。比如,小违规后车主收到短信是“。。。。。。。考虑您是初犯,此次不再处罚,请您下次注意安全”“。。。。。。。考虑您接送小孩需要,此次不再处罚,请您下次注意停车地点”,等等,如果仪征车主常常能够收到这样的短信,我们这座小县城是不是多了许多人情味?交通管理的效果会不会更好? 执行写在纸上的规定相对容易,但如何用更好的方式达到执法所需达到的效果,并赢得全社会支持、理解,这需要执法部门更多的思考和行动。

市民11 发表于 2019-9-17 09:47

超速不是小过错

愤怒的小刺猬 发表于 2019-9-17 09:58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xhc1103 发表于 2019-9-17 10:08

:lol:lol:lol

刘更生 发表于 2019-9-17 10:12

哎,执法部门怎么了?他们有执法的权利,也有普法的义务。我之前在同一个地点连罚三天。害的我买了一个电子狗,咱老百姓的钱也是钱呀!:funk::)

阿修罗 发表于 2019-9-17 10:48

联众路测速点启用前限速标志就立起来了,开车不看限速牌,还连续超速,被罚了谈人性化,开快车的时候怎么不人性化想想其他车辆的安全?

想家 发表于 2019-9-17 12:07

愤怒的小刺猬 发表于 2019-9-17 09:58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赞成!

墨非 发表于 2019-10-31 17:27

那么大牌子看不见啊,前方测速,限速标志好几个呢,油门踩的爽呢

zzwf 发表于 2019-11-6 14:43

这里交警部门可能解释为,设置测速口前期有公示、路口也有提醒、目前没有规定可以撤销等等之类,听上去似乎也无不妥,但在国家不断强调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大背景下,这样解释显然很难让人满意。
怎么就很难让人满意了?联众路与S125那个路口那么大的前方测速你看不到?
仪征老百姓时常会聊上这么一个话题,“我们仪征小县城的车有时比大城市还难开,一不小心就罚款扣分了”
大部分的人说这话,是因为仪征城区动不动就禁区,动不动这不让拐那不让进,比如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那边,不是你这种超速,超速被罚说的不好听就是活该,别人的安全难道不重要?第一次超速还好说,第二次你到那路口还没看到前方测速的大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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