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19-9-18 10:35

答网友“lanyuwxj2”关于东亚御景湾物业的问题

市住建局领导你好:
本人是东亚御景湾的业主,现有如下疑问。
1.《物业前期管理合同》确由业主签字确认,抛开其他不说,物业标榜自己七星级服务,在2018年底物业服务评比中本小区物业连三星都没达到,是物业的问题还是评比的问题?业主该如何维权?业主在合同上签了字是否代表了无论物业服务如何,业主需要按期缴纳物业费?
2.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漏雨的问题,开发商拒不维修如何维权?
3.电梯有正常维保记录,但是电梯的故障率完全不正常(统计时段内,12号楼的电梯一个月损坏10次以上),正常维保——故障率高,说明电梯质量有问题,如此质量的电梯如何进入小区的?是否应该追溯一下?(牵扯到业主的安全问题,请领导务必高度重视)
4.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同是“委员会”,但是权力天差地别,在微信群中多次向物业管理员反应上述问题的时候,物管会成员无任何反应,让人浮想联翩,物业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答: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      一、我市的星级评比是分类别进行,共分为A、B、C三类;星级分一~五星。东亚御景湾属于A类,在评比中未达到三星要求。小区业主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是物业服务合同应尽义务。若有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可向小区物管会反映。一方面加强督促管理,另一方面物管会收集小区业主意见,适时启动对小区物业去留进行表决,在符合超过50%以上面积和户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与现物业解除聘用关系,重新选聘物业企业。
      二、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可向我市房屋工程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据了解,东亚御景湾电梯有专业维保单位负责维护,若发生您所反映的情况,请向物业企业及时反馈,及时更换维保单位,确保小区电梯稳定运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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