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cai8 发表于 2019-9-20 16:25

村委会不盖章遗体回不了家

领导 请问下家人由于交通事故身亡,现交警队已经处理完毕,遗体在殡仪馆,经过沟通,同意家属领回遗体在家摆放风俗3日后再火化,殡仪馆需要江宁村村委会盖章,村委会竟然百般推托 说不让遗体领回家 不给盖章 ,难道风俗不需要了 让亲人欲哭无泪!望领导关注下 ,给个说法:   新集镇江宁村和平组

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9-9-24 09:06

因为家人是由于交通事故身亡,按规定必须要到上户口地的派出所盖章才能有效,对于此事,村委会工作人员也与家人多番进行解释说明,不是村委会不讲人情、无视风俗不盖章,实在是没有这样的法律权限。

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9-9-24 16:43

根据相关部门了解,交通事故尸体处置、处理应当由负责调查处理的交警部门扎口决定,具体情况请向交警部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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