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wf 发表于 2019-10-11 16:18

公积金中心是否有主动巡查执法行动?

公积金中心领导:

您好!

依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可见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

但纵观仪征,不交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比比皆是,不需要刻意去找,打开政府论坛看看“仪征招聘”板块,随便打开几个帖子就能看到只交五险的招聘公告,有的甚至明目张胆在帖子标题写上交五险。企业职工相对于企业来讲是弱势群体,敢怒不敢言。请问公积金中心是否有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是否主动进行过执法检查?为何不交公积金的企业在仪征可以堂而皇之的正常经营?

更多守法的好企业来仪征才会为仪征带来更多外来人口,而不是让劣币驱逐良币,让仪征成为那些不守法的企业的天堂。

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 2019-10-14 16:38

您好!近几年来,由政府牵头,各镇、园区对其辖区企业排查,梳理出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名单,以我中心为主,各镇、园区配合,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有计划、分批次的上门宣传,催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宣传、催建后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我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对该企业进行行政执法,以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8321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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