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健身 发表于 2019-10-12 21:52

关于玫瑰园物业问题

领导同志:我是玫瑰园业主,反应一下问题!目前小区只有地上部分车位出租,大部分业主并未收到地面租赁消息,地下车位咨询物业公司有关人员回答地下车位目前只售不租,租的时候另行通知,我想知道你们是来服务业主的还是强制商业行为!请问我们没有得到租凭消息的业主车停哪里?小区物业不给进!在次请问物业是干什么用的?主次不明吗?物业频繁与业主发生不愉快事情,也看过跟装修工人打架!请领导解决未租赁到车位的业主停车问题?

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19-10-17 16:13

“爱健身 ”网友你好: 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六条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小区物业负责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商业 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共有的场地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
   小区项目负责人表示,今年小区地面停车位租赁采取先登记先得的方式,引起部分业主不满,我局物管中心已要求小区物业之后采取抽签摇号的方式分配地上停车位,同时业主可关注玫瑰园小区地下人防车位的租赁时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玫瑰园物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