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9 发表于 2019-11-9 10:14

关于失业金领取事宜

本人2005年由原国营单位买断后领取过24个月的失业金,后在其他单位工作并由该单位缴纳社保,其中也包括缴纳了失业保险,现合同期满不在续签,请问可否申请领取失业金,如可领取需要哪些相关材料。谢谢!

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19-11-11 11:03

网友“110119 ”:
  您好!失业人员享受过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符合领取条件的可以再次领取失业保险金。可携带失业人员档案,档案内包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档案托管清单、就业创业证,合同到期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
具体请咨询:仪征市政务服务大厅43号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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