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19-11-13 10:08

答“家在仪征”网友关于受伤报销等问题

本帖最后由 仪征市医疗保障局 于 2019-11-13 10:08 编辑

请问医保局,办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自己走路不小心跌跟头受伤,请问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怎么报的?另外现在保险续交费用是多少?除了在建行交费,有没其它方式?谢谢!
答:“家在仪征”网友,您好。
  外伤不同于普通住院,外伤住院的病人需要核查是否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如您所述,自己不小心走路摔倒不属于交通事故,无第三方赔偿,经核实,住院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如在本市医院住院,经核查后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如在市外住院,个人先垫付,出院后带相关材料到医保处或乡镇劳保所报销。咨询电话(80290167)
  2020年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人。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人。
  2020年城乡居民缴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城乡居民和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在镇(园区)社保中心缴费。
  2、在校学生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缴费。
  3、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社保费征收窗口。
  4、仪征市内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建设银行5家经办银行各网点窗口直接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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