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然大悟 发表于 2019-11-18 20:43

请住建局各位干部领导能对特困户房的一些情况了解和做下批示

各位住建局各位干部领导您们好:
   我父母以前向政府申请特困户住房,因政府的对我们底层人民的关爱与扶持,同时我们家也达到要求顺利的申请到了特困户住房。

现因父母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不是很好,因特困户房不能过户,所以后面是否能长期继续居住不是很清楚。特向各位干部领导反应几点

情况。希望能得到批复。
第一点:如果父母过世,房产证的名字是父母的,我们子女没能力买房的情况下是否能继续居住,房产证该怎么办。

第二点:如果父母过世,房产证的名字是父母的,我们子女在外重新买了房子,是否可以继续居住。

第三点:如果父母过世,房产证的名字是父母的,我们子女能力平庸买不起其他房产,想一直长期居住并留给我们的下代,可以申请成经济适用房,以便后面好过户吗。

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19-11-25 11:27

“恍然大悟 ”网友你好:根据《仪征市城区解困定销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解困定销房不得出租、出售、抵押、赠与。住户更新住房后,定销房由市住建局按原销售价格收购。
   针对您所提出的第一种情况,子女可以继续居住,房产证无法变更;第二种情况子女可以继续居住;第三种情况不可以变更为经济适用房。详情可致电住房保障中心83426941 地址:真州镇鼓楼西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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