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发表于 2019-12-9 14:26

陪护假

请问夫妻都达到晚育,男教师有陪护假吗?谢谢。

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19-12-10 11:19

网友“〃∀〃老师 ”:
      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因此,根据该规定,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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