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li1818_TEDP 发表于 2019-12-10 12:26

新能源汽车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您好,本人现居住在怡人城市花园,响应国家节约能源号召,近期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到供电部门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被告知现场堪查及施工前必须提供物业的同意证明,可是物业以不敢承担安全责任为由拒绝了我的申请,导致我现在住宅处无法充电,电动汽车无法使用,小区物业称现在正在规划公共充电桩项目,暂未投入使用,但是规划点离我的住宅楼较远,又是露天的,如遇雷雨天气,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对我来说,极其不方便,投入使用更是遥遥无期,因此我申请在我地下固定产权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桩,住建局是物业上级部门,请有关领导就我这一问题给予答复,谢谢!

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19-12-17 09:51

“weili1818_TEDP ”网友你好:我局物管中心与小区物业进行了沟通,经了解目前小区物业已与业主沟通, 达成初步意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能源汽车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