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站0618 发表于 2019-12-18 12:47

请拆除违章建筑!!!

       仪征市八一巷26号住户在建阳光房,按照《城市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章建筑,应当给予拆除!!他打着装光伏的幌子,欺骗城管工作人员,态度极其猖狂,说我有人!!建筑共有两层,面积近100个平方,经专业人士核查里面的框架属于阳光房的模型,不可能是光伏!城管工作人员已经来过,事情已过去4天, 为啥到现在还迟迟没有动呢??   
       希望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能快速处理,拆除其违章建筑,消灭这种嚣张的气焰,为百姓做主!!还大家一个公平、公正、舒适、安定的社会人居环境。:handshake

      
         

仪征市城市管理局 发表于 2019-12-20 16:59

尊敬的“下一站0618”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核查,该处为搭建钢架。我们已下达了相关文书,责令当事人停工自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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