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不公正,有没有这个政策。
石碑路新浦佳苑.为安置房,需要缴纳物业费,但是问题出现在,对本小区拆迁户实施2毛五一平的物业,对外来者,在此买的二手房,收5毛5一平方。不一视同仁,不公平的收费标准。请问合理吗?有这项明文规定吗?而且小区的很多广告费用,328国道,动用小区土地问题费用,都没有解释。 本帖最后由 federe 于 2021-7-29 18:10 编辑long live communism 先咨询一下发改委和房管局,万一可能拆迁户有什么优惠政策呢?国家有补贴呢?新北花苑的拆迁户都不收物业费呢。个人建议先弄清楚情况。 是的
政府对原拆迁户都是有政策补偿的,安置房上市成交后就不享受政策补偿。仪征拆迁安置房大都不收物业费和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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