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香のゆり 发表于 2020-1-17 20:22

仪征一个老干部的做法!

2019年12月份的一天我妈妈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对面一个女的骑自行车反道行驶,我妈为了让她自己摔下来了,那女的就骑车走了,然后被路人拦下并报警,那女的下来就说她自己有精神病,110来了后打电话把这女的哥哥喊来,他哥哥也说妹妹有精神病有什么事找哥哥谈,她哥哥说马上要出国一个星期左右,有什么事等他回来再说,然后我妈就被120送医院了,左腿骨折,从送医院治疗、开刀、再到出院他家人一直都没露面,我妈六十多岁了现在天天躺床上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还有后续的治疗和费用,某一天约好时间双方去交警中队去谈的时候,一会说家人有精神病,一会又说父母是老干部,就是不肯出医疗费,毕竟我们也是普通老百姓,这笔非要对我们来说也是不小的数目,我就是想问问有关部门,他们家有没有责任,精神病违反交通规则承担责任吗?老干部就这么拽吗?还说有本事就去诉讼,还请有关部门的领导给我们老百姓做个主,该怎么做!

雨心 发表于 2020-1-18 08:48

本帖最后由 雨心 于 2020-1-18 08:57 编辑

就从您的描述来看得到赔偿的可能性较小。那人骑自行车反道是事实,但其并没有撞到您母亲,双方没有发生碰撞,您母亲是自己摔倒的,怎么能认定是“为了让她而摔倒”?就是真的能认定是“为了让她而摔倒”,估计那人责任也较小,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或交警,协调不下来只有走诉讼程序了。遇上这事也真是够糟心的。祝您好运。

美丽人生 发表于 2020-1-22 21:00

律师建议 见站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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