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haiyang 发表于 2020-2-22 13:16

疫情期间陪产假如何计算?

贵局:领导好!
我们家小孩于1月31号出生,我是男员工,按照规定享有15天的陪产假。从1月25至2月24日是新冠疫情期间,我们响应政府要求在家待工。本次疫情的突发,对于陪产假期与待工假期重叠这种情况该怎么计算天数?现在上班了,公司将陪产假算在疫情待工时间里是否合理?
盼复!

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0-2-26 08:56

网友“zhanghaiyang ”:
    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假期。”
因此,你的护理假与待工期间重合是合理的,如有疑问,请咨询法制和劳动关系监察科,电话:0514-83441067。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疫情期间陪产假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