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二风 发表于 2020-4-1 10:56

超市的霸王条款是谁给的权利

超市的霸王条款是谁给的权利昨天早上我仪征农歌超市二店(扬子公园对面),因急着上班,采购时匆匆忙忙,购买了肉及多种蔬菜和一小袋臭干,当时取臭干手上东西较多,手上无法拿,而且臭干体积较小,就放在衣袋中,因臭干自带标签,也未称重。收银结账时41元,臭干2元忘记取出付款,结果没有过了防盗门警铃声响了才意识到漏付款了,于是返回去补付款,可超市人员认为这是偷窃,要求以一罚十,罚款20元,说是超市规定。我此时觉得受了窝囊气,肯定不愿意了,但当时超市人多势众,要求我等110来处理此事,大约需一小时。我因急等上班,付了罚款。罚款交后,我要求取得臭干,超市说偷的东西不好拿走。当时我要上班,未予他们理论。我想市监局领导帮我问一下超市:1.      超市为什么能认定大意未付款为偷盗?我当时未过防盗门,只是进入,铃声响了就回头付款,超市依据那条法律认定是偷盗行为?有谁付41元货款为偷盗2元的意识吗?2.      超市为什么能订“以一罚十”的条款,依据的那条法律?超市的霸王条款是谁给的权利?3.      超市又为什么在“以一罚十”后不给付货物?又是依据的那条法律?

xdk518 发表于 2020-4-1 12:13

这事真窝囊啊

仪征山民 发表于 2020-4-1 12:19

;P;P;P;P;P;P

仪征山民 发表于 2020-4-1 12:20

以后天天去,把冷冻的东西拿到门口,然后不买就行了,抱抱你啊

仪征山民 发表于 2020-4-1 12:21

尤其是冰淇淋啊,拿十包,放在收银台

妙趣横生 发表于 2020-4-1 13:46

当时取臭干手上东西较多,手上无法拿,而且臭干体积较小,就放在衣袋中,因臭干自带标签,也未称重。收银结账时41元,臭干2元忘记取出付款。这你还想有什么说法?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20-4-1 14:13

妙趣横生 发表于 2020-4-1 13:46
当时取臭干手上东西较多,手上无法拿,而且臭干体积较小,就放在衣袋中,因臭干自带标签,也未称重。收银结 ...

然后呢?超市有什么执法权?她的罚款权利谁授予的?超市是什么行政机关?

倒拔鲁智深 发表于 2020-4-1 14:25

妙趣横生 发表于 2020-4-1 13:46
当时取臭干手上东西较多,手上无法拿,而且臭干体积较小,就放在衣袋中,因臭干自带标签,也未称重。收银结 ...

人家发现门禁警报响了就去主动回头付钱了

雨心 发表于 2020-4-2 09:22

你认为你有理干嘛不直接教训教训那些拦到你不让你走的人?;P

妙趣横生 发表于 2020-4-2 09:29

过了收银台后就什么也不要说了!

fulldy5445 发表于 2020-4-2 09:50

本帖最后由 fulldy5445 于 2020-4-2 09:52 编辑

根据生活经验。总价才41元,还买了肉,应该没有太多东西。怎么说呢,就当买个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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