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rs123456 发表于 2020-4-11 11:38

月塘镇谢集老卫生院土地流转问题

原月塘镇谢集老卫生院现迁移新址,老卫生院地块原属集体土地,现在已拆除旧址,是否应将此地块归还集体所用,现发现此地块被无故开发商业地块,本村民们了解此地块公益用地转商业用地2020年新土地法有明文规定存在不合法性,希望政府部门检查其开发是否合规。

月塘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0-4-13 16:27

关于月塘镇谢集老卫生院土地流转问题的说明

经调查,谢集卫生院创建于1960年11月。1968年9月,经仪征县革命委员会同意,征用谢集公社街南大队街东生产队土地3.5亩用于卫生院建设;1974年4月,经仪征县革命委员会同意,征用谢集公社军民大队街东生产队土地3.17亩用于卫生院新建医疗用房;1983年5月,经仪征县人民政府同意,征用谢集公社军民大队街东生产队1.6亩,作为拆建病房和新建职工宿舍用地;1990年11月,经扬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征用谢集乡四庙村街东生产队耕地0.6亩,作为传染病房建设用地。1993年7月,谢集卫生院申请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6050平方米,用途为医卫用地。2018年,仪征市月塘中心卫生院启用,谢集老卫生院地块因此闲置。为盘活闲置资产,2018年12月该地块经挂牌出让用于商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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