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拆迁群众 发表于 2020-4-11 12:37

新城拆迁问题

我们是新城镇新华村拆迁群众,现在我们反应三个问题:1、新华余云组刘庆华家在这次拆迁中违规分了三个户,更令人发指的是户分开后刘国东和刘跃红因为没有房屋面积或面积不够,临时搭建活动板房算作合法面积,用这种方法居然拿到了房子和钞票。2、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标准和方案等我们群众一直没有看到,甚至于有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实名要求,都不公开,里面是什么毛腻。3、我们群众要求由新城镇牵头,拆迁群众组成约5人的拆迁代表,对群众有怀疑的其他拆迁户协议进行检查。以上是我们群众反应的几点问题,请新城镇正面回答,不要模棱两可,你们的回答将作为依据,我们下面将可能继续向上级部门举报。

新城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0-4-17 11:04

来信所反映的新华村余云组刘庆华户共两儿一女,家庭户口共13人,全部房屋面积606.16㎡,大儿子刘跃忠与大儿媳刘国东于2016年协议离婚;二儿子刘跃兵、二媳妇李金玲为一户;女儿刘跃红户口一直在本组,女婿金学兵户口于1994年婚迁到余云组。根据《新城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及天越大道延伸房屋搬迁项目补偿方案》、《搬迁补偿实施补充意见》,刘庆华户符合相关分户条件,其中刘国东48.76㎡和刘跃红40㎡是2018年4月因住房困难问题向村委会等部门申请新建(当时相关部门已备案),后刘国东、刘跃红多次反映该房屋面积未计算,根据实际情况,重大办2020年元月份经会议研究,给予刘国东新建房屋确权39.8㎡和刘跃红新建房屋确权40㎡。
关于搬迁标准及方案:本次搬迁为新华村三个组全体村民集体申请,自愿搬迁,新城镇政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搬迁实施方案,2019年7月在新华村会议室召开相关会议,由新华村全体村干部、重大办分组人员参会,会议明确分工,并要求村干部在入户调查的同时做好新华村三个组关于《新城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及天越大道延伸房屋搬迁项目补偿实施方案》的宣传解释,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均严格按照“三直接十大环节”要求,对评估、结算、分房等结果进行公示,搬迁协议由审计单位跟踪审计。
由于搬迁协议所涉家庭及个人隐私,仅户主本人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单位可以调阅查询。重大办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对评估、结算、分房等结果进行相应公示,如有需要,可予以再次公示。
以上是新华村余云组刘庆华户搬迁情况及新华村余云、毛庄、黄庄三个组搬迁实施方案及补充意见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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