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lwzs 发表于 2020-5-8 09:45

产假问题

请问第二胎,又是双胞胎,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0-5-11 08:41

网友“zlwzs”:
      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综上所述,如你生育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享受128天加15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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