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196485980 发表于 2020-6-6 15:48

代课教师退休金补助

尊敬的领导:据说,只要以前当过代课教师(之后离职),到60周岁后没有退休金,现政府可以酌情补助,不知是否属实?如有,具体政策条件有哪些?谢谢!

仪征市教育局 发表于 2020-6-10 16:29

“民代幼”人员生活补助登记发放工作,第一批物证齐全人员已经于2019年年底进行登记,第二批物证不齐人员即将于近期组织登记。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曾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任教满1年及以上,且于2004年12月31日以前因政策性精简由原乡镇政府辞退的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因乡镇幼儿园改制由原乡镇政府集中辞退的幼儿教师。不含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正式录用、2018年12月31日已经去世、刑事犯罪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人员等。不含1983年民师整顿之后已享受生活补助的民办教师。本项登记认定工作责任主体在各镇(园区),具体认定条件和登记方法请向各镇(园区)教育协管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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