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2315 发表于 2020-6-6 17:30

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问题

贵局:目前我们夫妻及小孩和我父母一同生活,育才小学学区,房产产权是我父亲的,填报信息的时候也是按照目前的这个地址进行填报的,房产户籍常驻地。但是我们夫妻无法开具无房产证明,我们去年底购置了一套房子,按照合同要到明年底 才能交付!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按照购置的房屋上学,不符合交房日期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的规定;按照先在居住的地申报,我们又开不了无房证明,请问如何解决?我们想就近在育才小学学习。


仪征市教育局 发表于 2020-6-10 16:25

您好!
    根据仪征市2020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要求,适龄儿童监护人如实填写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和常住地址。对于监护人(一般指父母)在仪征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孩子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以采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信息。同时,父母需要提供在城区无房证明,即监护人的房产信息。你所购置的房产为期房,可以开出无房证明。如有疑问请致电:0514-83450299。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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