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en~ 发表于 2020-6-24 23:43

刘集镇夏窑村夏窑组搬迁问题

尊敬的政府领导,首先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对我反应刘集镇夏窑村夏窑组单身汉张有林搬迁问题的回复,在你们给出的情况说明和最后给出的结论,让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实在无法认同,对敏感问题“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一)户籍中张有进,胡海凤,张碧芸,3人为单独一户已经搬迁并领取了安置房,为什么你在回复中仍然算在张有林户籍中。
(二)户籍中张有琴在多年前就已经享受了刘集镇安民苑小区一户一宅的安置房低价购买,她也是单独一户,不知道领导为什么把张有琴也算在张有林户籍中,既然已经享受一户一宅低价房,还可以重复享受搬迁政策吗?能否“公开”化?
   (三)张有林的母亲孙来英已经在2019下半年去世,虽然搬迁项目于2016年12月启动但是张有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签订搬迁协议,我不知道是依据政府多少号文件能让一个已经死的人还享受搬迁政策,“公正”何在?
    (四)张有林单身一人只有十几个平方的房子都能享受一套联排别墅,那我家大房大屋3个人户籍也只享受一套小别墅,我想问一下“公平”吗?
    以上几点是我对你们给我的回复再次提出几点疑问,也请有关部门领导升入了解实事求是的给老百姓一个合乎情理的回复,是依据什么文件得出单身张有林可以享受联排别墅政策,以上6个人户籍有4个人已享受,1个人已死亡,也让我普及一下搬迁政策,我好心服口服。

刘集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0-7-3 11:27

经查:张有进、张有琴、张有林为兄弟姐妹三人,在一个家庭户口本上,三人均已符合分户条件,可以安置住房。贴子中反映所述“另外两人为何算在张有林户籍”问题,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后经与反映人电话联系,其表示对张有林十几个平方房子安置联排别墅不公平,已经对其进行解释,张有林户正在谈着搬迁,搬迁协议尚未签订,故不存在此说法。对于反映人反映对之前签订的搬迁协议有异议,已建议她走信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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