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飘 发表于 2020-7-1 18:52

关于拆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听说近期政府有政策,新集镇光明村钟庄组拆迁失地农民中有5人可以交纳养老保险。目前得知,村组在未进行任何告知情况之下,私下确定5名农民交纳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并上报。请问各位领导:1、此次失地农民交纳养老保险确定人员名额的依据条件是什么?2、为什么名单确定是这5名农民,其它失地农民为什么不能享受此政策?3、此政策是否应该事先向所有组员宣传?
以上问题,还请领导们百忙之中过问一下,公平公正处理此事,使所有组员心服口服。万分感谢!

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0-7-3 15:47

感谢您对我镇相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安置人员有钟庄组代表开会确定安置人员。2.钟庄组芙蓉路项目征地总面积为9.588亩,其中农用地5.584亩,建设用地4.003亩,安置人员数是按农用地面积和农业人口数比例计算出钟庄组5人,建设用地不安置人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拆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