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0-8-27 21:20

违章驾驶举报

公安局交警大队: 对于这样对人对己不负责任的行为,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2020年08月27日07:30左右,在356省道万年路口向大庆路口由西向东行驶的道路上,一只狗在驾驶着小轿车飞快地行驶着。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20-8-31 15:36

网友:
    您好,如果您有时间可将对方相关视频、照片等证据提供给政务服务中心违法处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如若当事人确实违法,那么我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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