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袋西口
发表于 2020-9-10 08:23
支持你,阴阳怪气的话不要说,不管是针对楼主还是执法单位。摆事实讲道理,支持维权,如果一个法律执行的时候违背了设置法律的初衷,那么就应该合理申诉。我们都希望建立一个交通秩序良好的环境,如果苛刻严的执行标准真的有效,请交警公布如此执行以后闯红灯扣分的数据,不然请允许我们合理怀疑你们如此执行的目的。
池袋西口
发表于 2020-9-10 08:27
是的
案例判决都不属于法律渊源,更不要说内部网上答复。
说走就走的旅行
发表于 2020-9-10 13:09
池袋西口 发表于 2020-9-10 08:23
支持你,阴阳怪气的话不要说,不管是针对楼主还是执法单位。摆事实讲道理,支持维权,如果一个法律执行的时 ...
说得好!
喜欢两个人
发表于 2020-9-10 15:49
一样的情况投诉没用,跟在大巴车后没看到红灯,后看到停在斑马线上,三张照片,1越线前红灯,2前轮过线,3停在斑马线上,投诉说个个都像你这样停车还划什么线
子金●婚礼执行团队
发表于 2020-9-11 11:30
抓拍懂了吧?
lindaxia11
发表于 2020-9-11 16:44
这点我觉得江都的交警比较讲道理,我有次误走了单行道,人家交警抓着了,通过沟通没有处罚我,要不然一百块三分没了,说明人家交警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交警也是人也是讲道理的,条文是死的还是要靠人理解来执行,楼主要是能找到可靠的依据完全可以行政复议
零度可乐
发表于 2020-9-11 23:22
只要后轮过停止线就算了 我也有过
zzwf
发表于 2020-9-14 00:15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4.3.1规定: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两至三个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第一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机动车车身未越过停止线的情况;第二和第三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机动车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并且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情况;并且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交警部门的标准回复,网上流传的三张照片是不可靠信息
WMG6000
发表于 2020-9-14 08:44
没有停到斑马线上问题不大,以前我在仪征也越过停止线停车的,没有处罚。
石头鱼
发表于 2020-9-14 10:23
这种情况一般可以申诉,一般蒯越停止线后,只要不闯过去,是只罚款不扣分的,
石头鱼
发表于 2020-9-14 10:27
我一次喝一瓶啤酒,中午十点喝的,下午三点去上班,被交警拦下来,然后“问”我……我说喝的,中午喝的一瓶啤酒,然后下车吹,始终吹不出来,中途换了三个嘴子,两个酒精测试仪,都吹不达标(20毫升才达标,我最多18)后来还是被罚款50扣三分。说我涉嫌危险驾驶,我是大照,最后还是去学习了。所以说看呢
说走就走的旅行
发表于 2020-9-14 13:47
石头鱼 发表于 2020-9-14 10:27
我一次喝一瓶啤酒,中午十点喝的,下午三点去上班,被交警拦下来,然后“问”我……我说喝的,中午喝的一瓶 ...
既然没达到酒驾标准,就不能算危险驾驶,申请行政复议吧。
说走就走的旅行
发表于 2020-9-14 13:53
zzwf 发表于 2020-9-14 00:15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4.3.1规定: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 ...
这事对信号灯设备系统的技术要求,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处罚标准
石头鱼
发表于 2020-9-15 12:49
说走就走的旅行 发表于 2020-9-14 13:47
既然没达到酒驾标准,就不能算危险驾驶,申请行政复议吧。
罚都罚了,当场扣三分罚款五十,钱小事,主要去学习
国哥
发表于 2020-9-15 18:38
找科长消,要掉视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