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0-9-23 10:14

答“我的幸福”网友关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问题


领导你好,我于2018年购买了扬州金亿翔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曹山综合贸易区家居建材综合贸易市场(金阳光帝业城)项目,即曹山路1-2号7栋一层135号商品房,2018年2月14日全款付清,直到今天都没有和我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请问你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在你们的职责范围之内,如果不在我们购房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谢谢!答:网友您好,1、我局将根据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要求开发企业尽快履行约定与您签订协议。2、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3、具体请与我局市场科联系,联系电话0514-8358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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