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佳苑物业费收取标准不一,双重标准。是否合规?
新浦佳苑物业费收取标准不一,物业说原拆迁安置房的业主跟后来购买房屋的业主的物业费不一样,双重标准,拆迁安置的业主只有3毛左右,而买房子的业主要交5毛多。房屋产权是否变更跟物业费有什么关系,新业主又没有比其他业主额外多享受什么物业服务。且物业公司将水费跟物业费捆绑要求业主缴纳,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交水费。请问相关领导物业公司这样操作是否合规?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新浦佳苑物业费收取标准不一的情况请咨询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电话:83450210,谢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