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化缴纳物业费只提供收据没有发票
仪化沿河四村,2020年11月在通知收取物业费时,无缴费明细、费用公示,按收费人员口述金额,缴纳19年、20年物业费(分别含公共能耗费120元/年)后只收到了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公司-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收据,目测,周围身边没有看到有收到物业费发票的家庭。且过了约2周由保安收走了缴纳收据,后数次到缴纳物业费处(保安室)询问什么时候开发票,分别回复: 等收费人员过来、发票送回公司开要很久、不知道、物业公司是国营企业不会不开票的……,昨天收费人员将之前开具的收据给我:2020年账已结,开不了发票。请问,被收取的物业费是不是可以不开发票?国营公司是不是有特权不用开发票?是否合法?请有关部门督查。
本帖最后由 雨心 于 2021-2-10 12:47 编辑
跟帖没了:lol 打税务局电话举报 涉税咨询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特服电话96888775,涉税举报请联系:0514-83640110 120还要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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