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气十足 发表于 2021-3-18 10:55

请教慢性病事宜

本人2021年一月份已经在仪征办理慢性病医保,现在外地工作因定期复查和开药产生自费费用想请问: 1:是否可凭发票回仪征报销?    2:我就职的企业有医疗互助基金可提供慢性病补助但是需要提供慢性病证明材料,请问如何办理?

仪征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1-3-19 08:59

网友:
      您好!如您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可携带门诊病历(处方底方)、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和社保卡(身份证),到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报销。如未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和异地工作证明材料,通过医保中心窗口、电子邮件(yzybydjy@163.com)、网站(http://hrss.yangzhou.gov.cn/sbzx/)或“扬州人社”app向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咨询电话:80290172。
   慢性病证明材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庆北路3号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申请办理。咨询电话:8029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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