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太阳99 发表于 2021-6-16 12:34

关于书香华庭物业费涨价公示相关问题

书香华庭小区购房合同写的是0.8元/平+0.5元/平电梯费,总计1.3元/平,现小区还未交付使用,先是变更物业后是抬高收费标准为2元/平,是否经过备案手续,公告中的业主签字同意数量是否为真实业主签字?交房前抬高物业收费标准是否合适?
另:售楼部显示小区物业变更为绿升物业,属于扬子集团注资入股公司,物业公司有无资质?网上为何又出现书香华庭小区的物业公开招投标?究竟有没有定物业公司?请贵公司给予合理解释,谢谢!

扬子集团 发表于 2021-6-23 16:50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书香华庭物业费用涨价公示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书香华庭前期物业服务原单位为仪征市润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台整合的统一要求,市政府将仪征市润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划到城发集团,专门从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因书香华庭为市场化商品房项目,我司与润洲物业公司协商一致,润州物业主动退出该项目的物业管理。
      天地公司按《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书香华庭业主进行了更换物业、提高物业服务等级的征询活动,征询结果统计符合更换物业、提高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征询业主分户数据及统计表格已交主管部门备案,数据真实可靠。
      我司按照《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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