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jaidml 发表于 2021-7-8 15:00

关于城市共享单车区域问题

城管领导您好:
       我是胥浦碧荷湾小区的业主,现在城市发展了,好多便民设施都已投放,比如城市共享自行车、松果单车、哈罗单车等等。但这些满大街看在眼里的便民设施,作为我们胥浦河以西的居民却可望而不可即。所有的服务区域范围只能到奥龙湾的胥浦派出所。再往西就超区。要说人口,碧荷湾和对面的胥浦家园居住人口应该不少,要说距离,离现在的区域就一两公里。北边的四大线都属于服务区域,为啥这最后的一两公里就成了资源共享的一道“鸿沟”了呢?
      在此。恳请城管领导为我们胥浦河以西的居民谋求一点福利,让共享资源过河吧,即使松果单车、哈罗单车不来,政府投放的自行车也带我们河西人民骑三五辆吧。退一步来说即使不能过河,放到胥浦河东岸总可以吧,这样对于我们也近一些。让我们感受一下,因为城市的发展,带给我们老百姓所谓共享的便利。谢谢!

仪征市城市管理局 发表于 2021-7-9 12:22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将您所提建议向共享电单车运营商反馈,因我市的共享电单车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所投放站点需根据日骑行量来综合考虑,运营商表示将进行相关市场调研;根据2016年我市公共自行车站点规划,现站点已满,下一步将重新论证。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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