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BO 发表于 2021-9-28 13:38

关于拆迁后学区划分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家于21年5月份在大庆路造纸厂宿舍拆迁。22年9月份,我小孩要小升初,按照原拆迁地址上初中,应该是在实验中学入学。按照三一致原则,我有两个问题:一、因为我们是厂区宿舍,所以没有房产证,但父母和小孩户口一直都在里面,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来代替房产证?二、21年5月至22年9月,如果我们还是没有拿到拆迁安置房,也没有自购新房,是否应该按原拆迁的学区划分在实验中学就读?(需要哪里开证明来证实我们未取得拆迁安置和自购房)

仪征市教育局 发表于 2021-9-29 11:19

你好,你所反映的关于造纸厂宿舍拆迁学区划分问题,根据《2021年仪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规定,公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如你那房产属于单位公房,则不能作为施教区房产,无论拆迁与否。如有疑问请咨询:834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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