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qmz 发表于 2021-10-28 15:55

怡人城市花园开始租赁地面车位

怡人城市花园物业开始租赁地面公共车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对于小区车位、车库的使用与归属的规定。在建筑规划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对于占用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请问此次出租的地面共同车位权属于全体业主吗?需不需要70%以上业主同意才可出租?收益归谁?谁来监管?

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1-11-2 09:36

市民您好:经了解,该小区地上车位未有出售行为,按照《关于公布仪征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指导价及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收取停车服务费。收支公示会按照物业服务协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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