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发表于 2021-11-10 17:00

关于征集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建议的公告

  为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使仪征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紧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加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经研究,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述职评议、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和专题视察等议题建议。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督议题建议需立足本市实际,围绕关系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等内容。
  二、提出建议请写明议题的名称、理由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提交建议时可以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欢迎大家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在仪征政府论坛“关于征集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建议的公告”后面跟帖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来信请寄仪征市解放东路300号仪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211400;电子邮箱:3441742@163.com)。


仪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lifetime886 发表于 2021-11-11 09:35

1、商品房质量监管问题
   仪征近些年新建商品房明显有所增加,但在房屋质量监管、规划要求落实等方面存在诸多未落在实处的现状,小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大到房屋墙体掉灰、开裂等等,每一件事情都是事关群众的大事,加之某些建设单位依仗某种因素始终刻意推诿,个人维权成本压力山大。
2、仪征市物业管理问题
    随着新建商品房的增加,物业管理的滞后直接影响到广大居民;例如前期物业招标是否公正、其专家库是哪些人、违规应承担什么责任等等(这些未公开、不受公众监督,招标程序确定公正、透明?);例如小区物业承接查验,截止目前,有哪家物业主动公开公示物业承接查验记录?例如,物业管理中心1-7星服务标准,其依据物业中心领导是否能说出个所以然,依据什么文件?是个物业,都按最高标准收取费用,请问物管中心如此予以备案,依据什么?例如,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扬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我们仪征对此如何落实的,从物管中心、乡镇、社区开始,以及对于业主成立业委会是如何提供服务的?例如,物业企业事实清楚、依据清晰,存在违规收费,一个投诉,哪个部门能立刻敢于执法的?主动执法就别提了......等等等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本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正是因为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不敢担当、不用心、不深入群众(甚至有些是踢皮球、不懂物业相关法的),导致本市物业管理混乱不堪,物业服务企业不是受市场制约,也受不到业主制约,表面上是受某些部门制约,实际上完全看它或者物业经理心情。这影响的岂是一个两个群众的问题?
3、社区为民服务问题
    社区的法治管理或者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本身是群众自治组织,而不是行政事业机关,而现状是社区工作者工作作风更多倾向于后者。至于居民委员会的选举与产生,有多少社区或乡镇是把程序落到实处,联系群众、深入群众的?就目前现状,假使群众按《江苏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试行)》予以监督,10个里面起码有8个在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中存在诸多不少的瑕疵。此问题始终漠视,一旦严重起来,谁来担当这个责任?

lifetime886 发表于 2021-11-11 10:12

关于村(社区)还要补充一点:
就社区的法治工作落实、深入群众、为民便民服务、依法办事等问题,就本次仪征及各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就“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事宜上将会怎么做的,我们也将拭目以待。说句直接的话,村里或许因为文化程度高低问题而有些不太到位,但仪征城区也如此被不少社区工作者依旧如此对待,如此脱离群众,那就实在不高了(仗了谁的势,想抹黑谁?)。因此,城区的社区工作者等等,应当转变好工作态度、方式,若始终原地踏步,如何持续与居民为善、与居民为伴,保障自身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以及实现提高社区能效、精准化服务等等呢?

由于 发表于 2021-11-15 19:08

本帖最后由 由于 于 2021-11-30 08:36 编辑

社区垃圾分类房设置标准是什么
试点小区摆放垃圾分类房本是一项惠民工程,市政府给相关部门下达任务的同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不扰民的标准执行,做到垃圾分类房前后左右,离小区住宅居民楼建筑合理的距离,在小区指定公示的规划点摆放,对乱摆乱放,对强摆强放的,要限期整改和搬移。市政府下放给相关部门的是为百姓服务的权利,还是任意妄为的权利,要把惠民工程落实到实处,不要搞成犹民工程和民怨工程,迎江三村笫一座垃圾分类房,就是一起典型的霸道行为,不按规定摆放在公示的居民中心点,偏要摆放在二十二栋处,既偏离居民中心点,还占道摆放,大家视目以待,看政府哪天能纠正相关部门的错误,什么时候给物业社区,还有小区百姓一个尊重

由于 发表于 2021-11-15 19:52

本帖最后由 由于 于 2021-11-30 14:42 编辑

社区垃圾分类房设置标准是什么试点小区摆放垃圾分类房本是一项惠民工程,市政府给相关部门下达任务的同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不扰民的标准执行,做到垃圾分类房前后左右,离小区住宅居民楼建筑合理的距离,在小区指定公示的规划点摆放,对乱摆乱放,对强摆强放的,要限期整改和搬移。市政府下放给相关部门的是为百姓服务的权利,还是任意妄为的权利,要把惠民工程落实到实处,不要搞成犹民工程和民怨工程,迎江三村笫一座垃圾分类房,就是一起典型的霸道行为,不按规定摆放在公示的居民中心点,偏要摆放在二十二栋处,既偏离居民中心点,还占道摆放,大家视目以待,看政府哪天能纠正相关部门的错误,是相关部门的需求重要,还是百姓利益重要

18952791000 发表于 2021-11-15 22:37

尊敬的市委书记及市领导,您们好!仪征胥浦车站公交车喇叭噪音扰民一事,今借政府这个崇高平台,反应一下。几个月来,胥浦车站内的77路和2路公交车,喇叭噪音扰民,周边宙辉西区及仪化东二村深受其害,痛苦不堪。恳请领导设身处地地切实为民着想,尽快纠正,还百姓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祈盼!祈盼!祈盼!

yz8747 发表于 2021-11-17 19:53

18952791000 发表于 2021-11-15 22:37
尊敬的市委书记及市领导,您们好!仪征胥浦车站公交车喇叭噪音扰民一事,今借政府这个崇高平台,反应一下。 ...

77路属于扬州公交,归扬州公交集团管辖,仪征无权管辖,请到扬州市长信箱里面向交通产业集团反应问题。

18952791000 发表于 2021-11-22 13:12

yz8747 发表于 2021-11-17 19:53
77路属于扬州公交,归扬州公交集团管辖,仪征无权管辖,请到扬州市长信箱里面向交通产业集团反应问题。 ...

这种踢皮球,相互推诿的工作态度,算不算懒政???请把贵单位报一下

yz8747 发表于 2021-11-22 14:24

18952791000 发表于 2021-11-22 13:12
这种踢皮球,相互推诿的工作态度,算不算懒政???请把贵单位报一下

我不是你说的什么单位的。77路就是扬州公交,仪征怎么好管扬州公交呢?下级管上级的公交?去对应的地方投诉很难吗?

18952791000 发表于 2021-11-22 22:07

既然如你说的,这胥浦车站在什么辖区内???仪征的地方行政部门,难道不应该理解,感受百姓的生活环境吗?照你的逻辑,在仪征化工园区的生产企业,有很多是外地企业,仪征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如环保,应急等部门),也无需管理了???

18952791000 发表于 2021-11-22 22:23

政府既然把民生问题放在一定的日程上,请领导们结合实际情况,解决一下胥浦车站内的77路公交车的噪音扰民问题!!!

夏日炎炎YZ 发表于 2021-11-23 17:08

本帖最后由 夏日炎炎YZ 于 2021-11-23 17:11 编辑

希望政府能够把江城路跨仪扬河桥工程重新纳入民生工程,碧桂园盛泰一品等小区出行极其困难,左边封路不允许直接驶入省道,南面小学,西边中学,道路狭窄且限速。希望政府能够把江城路跨仪扬河建起来,方便两岸居民上学,哪怕建一个禁止机动车行驶的桥也好。

岁更迭 发表于 2021-11-23 22:05

希望政府能够把江城路跨仪扬河桥工程重新纳入民生工程,碧桂园盛泰一品等小区出行极其困难,左边封路不允许直接驶入省道,南面小学,西边中学,道路狭窄且限速。希望政府能够把江城路跨仪扬河建起来,方便两岸居民上学,哪怕建一个禁止机动车行驶的桥也好。

阳光灿烂的41129 发表于 2021-11-24 08:07

岁更迭 发表于 2021-11-23 22:05
希望政府能够把江城路跨仪扬河桥工程重新纳入民生工程,碧桂园盛泰一品等小区出行极其困难,左边封路不允许 ...

可以想象江城路南段,城河南侧的居民委屈到什么程度,退而求其次的只要求人行道了!修桥造路是千秋万代的事,请求政府统筹兼顾,造一座禁止货车通行的双向两车道的小桥。让新区真正的连城一片。

zhanghaiyang 发表于 2021-11-24 08:56

希望政府能够把江城路跨仪扬河桥工程重新纳入民生工程,碧 园盛泰一品等小区出行极其困难,左边封路不允许直接驶入省道,南面小学,道路狭窄且限速。西边中学,学生上下学时间已经有禁止机动车驶入的标识,只是还有启用,希望政府能够把江城路跨仪扬河建起来,方便两岸居民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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