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仪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中旬在市区召开,会期四天半。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学习中共仪征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讲话; 2、听取和审议政协仪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政协仪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4、列席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仪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 5、选举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6、听取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7、审议通过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8、其他。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