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12-4 16:32

关于召开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仪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中旬在市区召开,会期四天半。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学习中共仪征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讲话;  2、听取和审议政协仪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政协仪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4、列席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仪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  5、选举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6、听取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7、审议通过政协仪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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