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民 发表于 2021-12-24 10:02

翡翠湾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合法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
    但现在榕侨翡翠湾小区物业和开发商通知所有业主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以前出租的地下车位不再继续对外出租,只对地上少量车位摇号,严重侵犯老百姓的利益。经业主联名申请要求开通人防车位,物业和开发商被迫同意开通,但其对人防车位租金定价基本快接近上限,严重与其小区所处地段价位、行情不相匹配。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矛盾突出。现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介入,纠正物业和开发商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违法行为,同时按照合理价格指导物业和开发商确定地下车位、地上车位、人防车位的租金和服务费。

5.26买望江府 发表于 2021-12-24 17:56

开发商没有良心!苦的永远是我们老百姓!

怪异世界 发表于 2021-12-25 10:33

车位是业主共有的

仪征人在外地 发表于 2021-12-26 03:03

怪异世界 发表于 2021-12-25 10:33
车位是业主共有的

如果是产权车位归开发商,但是在未完全出售的情况下,对空车位不可以采取只售不租的行为!

人生留白 发表于 2021-12-26 17:20

地上车位出租,地下车位出售,怎么着都是赚钱!

fffwww2018 发表于 2021-12-26 17:39

无人过问,只能任人鱼肉!拼个鱼死网破,现实社会,只能这样解决。谁叫你买了他的房子,现在人有点小权,有点小钱,就把老百姓往死里整。

my4432211 发表于 2021-12-28 15:26

无解:(

谢谢你的爱1 发表于 2021-12-28 15:41

把这黑心的物业赶走

江淮月一枕 发表于 2021-12-28 19:28

组织业主大会,赶走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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