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香华庭对空置房屋收取全额物业费的疑问
你好!最近书香华庭开始交房,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问题,我在网上查了,也找人咨询了,也和物业公司沟通了,最终的结果的第一年依然缴纳全额物业费、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6个月后,凭借水、电费的凭证去物业证明房屋空置后,第二年缴纳7折物业费(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车辆管理费依然全额缴纳),今天看到了网上关于扬州扬价服45号的文件后发现完全不是书香华庭物业的那个说法,再次和物业沟通后未果,我想请问一下相关部门,针对仪征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规定,我们该如何维权?谢谢尊敬的网友:
你好!
关于你所反应的书香华庭交房,空置房的物业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条款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的物业,业主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
20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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