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nj 发表于 2022-3-6 22:14

关于社保缴纳、退休咨询

我母亲于2008年缴纳社保后(自己缴纳)于2022年2月满55周岁后咨询是否可以办理退休。被告知不可以,需要缴纳满15年后(2023年4月)才能办理,现在也不能补足这一年多的社保费用。但我后来经了解社会保险法,若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缴纳社保的退休时不满五年的,往后延长五年缴纳,若延长五年后还是不满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剩余的费用。请教领导,像我们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补?谢谢

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2-3-9 15:04

网友:
         您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具体咨询养老保险科窗口电话0514-8029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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