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紫霞 发表于 2022-3-21 09:21

关于女员工退休问题

本单位(企业性质)女性员工,现年53周岁,2007年一月参保,如今社保缴纳15年零两个月,按照江苏省现行退休政策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而扬州地区在实际执行中,其他几个县市区也是按照这一政策在操作的,但是仪征这边却不可以办理退休。2月底去咨询的时候,有个貌似领导的女同志,态度特别好,很客气,说已经将我们的问题反映上去了,三月份会有相关的政策实施,会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三月份再来。3月1号去,答复:十号之前办理个人退休,十号以后再来。3月15去的时候,答复:已经很明确的通知我们,是可以办理该女员工的退休事项,明天(星期三)领导会和她们开会,告知具体执行的方案,过两天再来。并且很贴心的告诉我们,我和你的说话是有监控,有录音的,不会骗你的。但是18号去的时候,已经找不到那个短头发的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该名领导已经调走了,她说的事情,他们不清楚,也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肯定不能办理。窗口给予的答复是该女性员工50周岁的时候社保关系是在个体工商户,依据是自2022年1月起施行的省政府令146号文件,但是该文件从头至尾都没有一个字是关于他们所说的不能退休的理由。
拜托各位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这件事,如果确实不能办理,也请提供相关的有说服力的政策法规。万分感谢!

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2-3-21 15:30

网友:
      您好,具体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8029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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