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泽名苑乱象
贵局领导:我是龙泽名苑业主,目前小区物业无端收取地面车位停车费,不扫码付费就不让出门,严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请问贵局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小区地面本身就属于业主出钱购买的共有的公摊面积,物业凭什么还要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谁给予他们这样的权利?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有,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如无,那该如何处理此事?还请贵局领导从关心民生的大局出发,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需求!不敷衍,不推诿!网友:你好!根据《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仪价字【2011】3号,可收取小型汽车室外停车服务费每月80元,如业主对收费存在异议可向物价部门进行反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