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LIUYUE 发表于 2022-4-23 13:42

请教婚姻登记处线上可否办理

请问,离婚协议已经签好好长时间了,但是因为疫情,男方不能回来,回来就要3➕11,影响工作,请问有没有别的线上解决的办法!谢谢!

仪征市民政局 发表于 2022-4-25 09:04

尊敬的JINLIUYUE这位网友:
      根据《民法典》第五编第四章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由于《民法典》及《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均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目前我国婚姻登记尚未采用线上办理方式,因疫情给您带来登记不便,敬请理解与谅解。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致电婚姻登记中心服务电话:0514-8341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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