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直接离职
如题请问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直接离职,并且要求赔偿双倍?是否有法律援助?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就要从次月起至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最多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必然也没有给你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直接离职要注意策略,一定要先保留证据,因为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庭只认证据,谁主张谁举证。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就要找证据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比如工作证,工资条(工资卡转账记录),考勤记录表等等。保留好证据后,你想直接离职,可以以未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解除劳动关系你要通知用人单位,怎样通知呢?可以按上面的理由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复印保存,然后用邮政把通知书寄给用人单位并保存签收回执。做完以上几步。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了,只要你有理有据,法律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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