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充电桩在新小区中是如何规划的
相关领导你好:国办发35号及国办发73号文件明确要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目前多个城市规定居住类建筑应将配建一定的比例机动车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新能源慢充桩的配建比例应为10%~18%,其他部分省份也有相应的配套措施陆续出台,都对新建住宅小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标准提出了要求.
目前仪征新小区中的悦江湾/悦堤湾在地面车位中已设立新能源慢充桩,且已交付使用!
请问贵局对隔壁的望江府(备案名:江湾名苑)是否也同样进行规划和要求配比一定的新能源慢充桩?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规划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望江府规划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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