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养老保险金缴纳问题
仪征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你们好!昨天我通过“我的扬州APP”发现这么一个情况——我的养老保险金单位应缴纳部分从2020年2月——该年12月竟然是一片空白。对此,我询问了我单位有关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对方答复是“疫情期间免缴”。
就此我想向你们咨询一下:这种“免缴”是什么概念、怎么理解?这种“免缴”是否被政府“视同”了?也就是说,这种免缴是不是被政府视为已经缴纳而由政府担负了?将来会不会给养老金的核算或结算带来不利影响?请答复!
拜托! 网友:
您好,一方面,自2020年2月起,为缓解疫情带来的影响,人社部推出社保“免减缓”政策,其中的养老保险减免指的是免除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自2006年7月起,我省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纳入统筹账户,养老保险计算与统筹账户无关联,不影响个人养老金计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