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紫 发表于 2022-11-7 09:16

投诉真州镇兰州拉面(浦东路店)私接排烟管道

领导好!

真州镇宙辉家园西区8S-105号兰州拉面(浦东路店)私接排烟管道,其排放口距离该小区住户直线距离不足3米,且直接排放在小区中,已直接影响周边业主的正常生活。请问是否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以下排放标准,请贵局领导现场督查整改。
一、排烟管道所处理废气要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餐厅营业范围内所产生的声音要保持在扰民范围(国家硬性规定参数)以内,要有相关的净化设备,消音降噪设备。
三、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
6.2油烟排放
6.2.1饮食业单位应按GB/T16157的要求设置油烟排放监测口及监测平台,油烟排放应符合GB18483的要求。

6.2.2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仪征生态环境局 发表于 2022-11-7 09:20

我局将尽快处理核实并答复。

仪征生态环境局 发表于 2022-11-8 13:46

调查情况:1.企业基本情况:无。2.调查情况:2022年11月8日,现场检查,被举报的对象为仪征市真州镇海查兰州牛肉面馆,位于仪征市真州镇万博宙辉家园西区8-105,经营者为马海地查,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面条制售服务。检查时该面馆正在营业,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排放,排口设在门市楼顶上,排口朝浦东路向西。现场要求该面馆加强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与维护,防止、减少油烟、噪声污染。关于排放管道设置问题,请转相关部门或小区物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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