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瑞 发表于 2022-11-9 15:46

万博奥院东院小区停车位问题

您好,想咨询万博奥林匹克东院小区共有道路被画停车位且出租是否合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五条: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刚开始就被规划的停车位出租能理解,后期主道路上的停车位也被出租,造成经常出现出租的车位空置,其他车辆停放消防通道的问题。小区相当拥堵,以及后期入住业主无车位问题。询问物业无果,已经有车位的业主不再同意部分绿化转车位的改造想法。想问:是否可以像其他小区一样将小区共有道路车位变为公共车位,先到先停,所有入系统车辆收取合适的管理费用于管理车位等。这样或许会有更多人同意改造想法,解决目前拥堵情况,创造舒适舒服的停车环境。
望回复,谢谢。


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2-11-15 10:37

网友:你好!经了解,该小区去年年底征询了业主意见进行停车位改造,后在施工期间被反对业主阻工,停车改造无法继续。业主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该诉求,由业主委员会牵头开展停车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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