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北苑公用车位物业用来谋私出租是否合理
尊敬的领导,您好,万博北院小区共有道路被画停车位且出租是否合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五条: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主道路上的停车位被出租,造成经常出现出租的车位空置,其他业主车辆无车位无处停放的问题。询问物业无果,这么多年车位出租租金去向,小区业主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租金分红,希望物业公布租金去向,并返给属于业主租金收益。建议像其他小区一样将小区共有道路车位变为公共车位,先到先停,所有入系统车辆收取合适的管理费用于管理车位等。创造舒适舒服的停车环境。
希望领导关注一下我们!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小区停车管理管理办法以及收益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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