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哟 发表于 2023-3-28 15:42

希望公安机关重视这个禁放区烟花爆竹问题?

作为烟花爆竹禁放区,由一开始的大力执法到现在的习以为常,从一开始的成效卓越到现在的死灰复燃。红旗花苑这个安置小区似乎已经没有了禁放概念。无论红白喜事,婚嫁宴娶,除了必要的吹拉弹唱,烟花爆竹近年来一直未停止过。一方面是对老年人放鞭炮固化思想的善意理解,但另一方面作为业主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也很苦恼。因此希望公安机关能够重视宣传到位,做到工作整改回头看。目前我市正在大力创建文明城市,希望通过此次契机,可以有效结合社区及物业对居民进行深度宣传,加大巡查力度,对执法采取重拳出击,还空气清新,小区宁静。

仪征市公安局 发表于 2023-3-29 16:09

网友您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2015年2月15日,仪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仪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除春节假日(含除夕)期间外,城区新S333省道(天宁大道)以西、胥浦河以东、宁通公路以南、长江以北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由仪征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通告》规定。
      您反映红旗花苑炮仗声不断,请相关部门按照禁令严抓违法燃放烟花鞭炮的问题,我局将督促辖区派出所加大宣传和燃放管理,如你发现在禁区有燃放烟花爆竹请及时报警,我局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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