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申诉
本人车牌号苏KD19862,收到违章短信说我2023年4月6日,17:53在万博岗(万年大道沿山河路路口),【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同行】,本人当时在万年大道由南向北在万博岗掉头,路边有明确指示牌此路口可以掉头,同时地面也有掉头箭头,不明白为何说我违反交通信号灯?此处交通信号灯并没有掉头的信号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此处不仅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而且还明确有标志是允许掉头的。提示牌上写的是“掉头车辆注意观察行人车辆”。
我不明白为何判定我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并没有掉头信号。
以上为行车记录仪的截图,可以证明我是掉头。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都属于交通信号的一种,都应当遵守。此处的交通信号并未冲突,驾驶人应当在绿灯亮起时掉头。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