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mss 发表于 2023-7-17 23:55

迎江西村小高层电梯房楼道内停放电瓶车充电易引起火灾,却无人监管

本帖最后由 motomss 于 2023-7-26 20:00 编辑

    仪征长江西路15号化纤生活区迎江西村,因家用电动车较多,小高层内楼道内及安全通道长期存放有电动车或自行车。小区物业张贴过禁止电动车进楼的通知并没有效果,目前小区电动车进楼现象泛滥,并占用消防通道严重。
    据消防部门统计,在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中,80%的火灾是在充电时引发,且多发生在夜间。而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使用人充电操作不当、电池超期服役、充电的线路出现故障、线路老化严重、在安全通道(室内、楼梯间)存放等。而一旦火灾发生,其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电动车起火后3分钟内,火温即可达到1000℃,30秒内有毒气体即可覆盖整个房间,烟气温度超过1000℃,4分钟左右,烟气就可以充满整个建筑楼梯间,如果这些高温烟雾进入人体呼吸道,则会导致严重灼伤,危及生命安全。电动车如果在家里面燃烧(尤其是晚上)或在其他有限的空间内(如电梯)、人员密集场所等),极快的燃烧速度和极大的有毒烟气,就有可能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楼道中的电动车一旦起火,会直接阻断安全通道。
    部分居民已多次反应给迎江西村物业,但是物业没有人员管理,目前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希望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加大监管力度,完全杜绝了电动车上楼的不良现象,为小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怡然夏天 发表于 2023-7-18 10:29

不见棺材不落泪

仪征盐水鹅 发表于 2023-7-18 19:39

这东西安全隐患大,发生充电火灾堵门口,大量浓烟,人跑都跑不掉

雨心 发表于 2023-7-19 07:21

你话倒是说清楚哎。
迎江西村是仪化小区,迎江二村是华兴小区。

反手正蹬 发表于 2023-7-19 09:53

这东西不和戴头盔、遛狗不牵绳一样吗,不出在自己身上没人会在意的。

yztz 发表于 2023-7-20 08:15

有监控,打119咨询,这是重大安全、消防隐患。
没监控,发散思维,让你的大脑嗨起来。

蓝晔 发表于 2023-7-22 09:05

没用的。主要还是要看人的素质。。前面说过。后面他还停。。毛用

motomss 发表于 2023-7-26 19:55

雨心 发表于 2023-7-19 07:21
你话倒是说清楚哎。
迎江西村是仪化小区,迎江二村是华兴小区。

不好意思,是迎江西村,不是迎江二村

motomss 发表于 2023-7-26 19:59

yztz 发表于 2023-7-20 08:15
有监控,打119咨询,这是重大安全、消防隐患。
没监控,发散思维,让你的大脑嗨起来。 ...

谢谢您的建议。

motomss 发表于 2023-7-26 20:00

反手正蹬 发表于 2023-7-19 09:53
这东西不和戴头盔、遛狗不牵绳一样吗,不出在自己身上没人会在意的。

是的,一旦电瓶车充电发生火灾就是重大事故。

motomss 发表于 2023-7-26 20:01

雨心 发表于 2023-7-19 07:21
你话倒是说清楚哎。
迎江西村是仪化小区,迎江二村是华兴小区。

谢谢提醒,已经更正

motomss 发表于 2023-10-21 21:58

电动车的起火事件已经越来越多,截至7月20日的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视频会议的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电动车引起的火灾事故共6462起。

8月16日7时30分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一个三楼住户家中,突然爆发一声巨响,随后一名女孩从楼上坠落,重伤住院。据目击者所示,女孩先是落至楼下的一台轿车后备箱上后又坠落到地面。小区居民杨先生称,爆炸发生后,只见一名男子走下楼称“给电动车的电瓶充电时发生了爆炸”,屋内黑烟滚滚。

9月15日,宜春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就发生了这样一起由于电动车充电引发的重大火灾。车主仅仅只是像平常一样给自己的电动车插上充电器,之后便放心地离开。谁知在一分钟过后,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竟然迸发出火光,随后在不到5分钟内,浓烟升起,大火袭来。

9月20日凌晨,大部分人都在睡梦中的时候,一场大火突发袭来。接警后,119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力量前往处置。火灾扑救过程中,共在楼内营救疏散出10余名群众。但不幸的是,过火面积60平方米,现场发现5人已无生命体征。经初步调查,火灾的发生是由于3层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

新规出炉,这些行为都要被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仪征宝玉 发表于 2023-10-22 17:27

东区买个新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ning9266 发表于 2023-10-23 13:21

motomss 发表于 2023-10-21 21:58
电动车的起火事件已经越来越多,截至7月20日的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视频会议的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经发 ...

同志你好,你所反馈的火灾隐患可以拨打96119.
火灾无小事,请尽快联系

motomss 发表于 2023-11-10 19:57

ning9266 发表于 2023-10-23 13:21
同志你好,你所反馈的火灾隐患可以拨打96119.
火灾无小事,请尽快联系

谢谢你的建议,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火灾隐患举报已经取消并入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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