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aho 发表于 2024-1-15 11:23

关于农村房屋的遗产继承

本人父亲在农村有一处已取得新版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因年事已高(母亲已过世),想通过订立遗嘱将该房屋在百年后分配给子女(非农村户口),想咨询下贵局,城市户口的子女是否可以合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并重新申请产权证?


2020年11月份国家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表于 2024-1-17 15:50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可以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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